北京建筑合同文本公布 農民工工資將按月結
北京市進一步修訂建筑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示范文本,新文本中,對于勞動報酬的條則更為細化,要求按日計算工資或實行計件工資的標準完全在合同中體現,實現了“明碼標價”。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在六里橋舉辦“春暖行動”主題宣傳日活動,標志著以大力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主題的“春暖行動”在本市正式啟動。
適用于本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建筑施工企業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昨天在現場發放。柏瀾表示,這個示范文本是全新的修訂版本,與舊版本相比,有關勞動報酬方面的條則更為明確,根據施工類企業的特點,將勞動報酬的計發分為按日計算和實行計件工資兩類,計發標準全部“白紙黑字”落實在條文中。同時,勞動合同里還明確,企業要在每個月以法定貨幣或采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勞動者工資。“像以前那種一個工程完結后再付工資或者按季度、半年等時段發放工資的方式將不被允許。”柏瀾說。
柏瀾指出,新的示范文本中還強調了計算出勤工日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勤記錄為準。如雙方未簽字確認或者不齊全的,在計發工資時,按照務工者一方主張的出勤情況執行。
據悉,今后在京施工的各類建筑企業將統一使用上述規范的合同文本,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